最著名的法庭誤判 – 耶穌受審

【塑膠丙烯畫 – 鄧智榮博士 律師 Acrylic Painting by Dennis Tang】

(製作過程Youtube:鄧律師事件簿 Dennis’ notebook)

在復活節,耶穌從死裡復活。但是耶穌為什麼死了?

在那段時間裡,羅馬人和猶太人的團體都想要耶穌死,原因之一,他們視祂視為政治和社會威脅。

耶穌是如何受審的?耶穌實際上經歷了幾次審判,但都沒有正確地進行。耶穌的第一次審判是在猶太公會,猶太的宗教機關進行的,在那裡祂因自稱是上帝而被指控褻瀆神明。

事實上,公會並無權判處耶穌死刑,所以在毆打祂被後,公會就將他帶到羅馬總督彼拉多面前。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路加福音 23:2)

但彼拉多找不到判處耶穌入罪的罪證,所以把祂送到加利利的希律王那裡。因希律王想逃避政治責任,他只嘲笑和毆打了耶穌,然後就把祂送回彼拉多那裡。

彼拉多最終在群眾的壓力下,為滿足群眾的意願,確認以釘十字架方式處死耶穌(馬可福音 15:15)。

判決耶穌釘十字架一事其實並無法律理據。然而,耶穌的死是上帝計劃的一部分,這樣人類才能得到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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