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地主體追債束手無策?借錢梗要還?認識 “內地失信人黑名單”

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遇上債務人借錢唔還,或者對方是內地人、內地公司,你是否會覺得束手無策呢?好多人都有錯覺,中國地方大,好難找到人追數。其實,內地追債可能比香港效率更高,點解?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內地至今除少部分試點外並未有正式的個人破產相關法律,而公司欠債,一般債權人代表律師亦會盡力申請追加相關公司股東或者法定代表人要負上個人責任。在沒有破產這個選擇下,內地債務人堅持欠債不還,就會被債權人是代表律師申請將其納入到全國性失信人黑名單(內地稱為“老賴”),只要被納入名單之內,債務人生活上便會遇到很多麻煩,一直至到債務人還清全部債務為止。

以下跟大家分享一下在內地被列入黑名單的失信人(債務人)有多麻煩:

1. 法院可拍賣失信人的住房

除失信人本人財產外,法院亦可拍賣財產包括登記是債務人未成年子女同配偶名下的財產,所以債務人不容易轉移資產逃避債務。

2. 法院可查封、凍結失信人虛擬帳戶

大家知道內地流行使用移動支付,例如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因此除了失信人銀行戶口是可以在執行時被查封凍結外,網路虛擬交易帳戶中的資金,亦屬於法院可執行的被執行人財產範圍。內地手機號碼是實名制,試想想在沒有微信與支付寶的情況下在內地可以如何生活?

3. 法院可網上凍結、劃扣失信人全國財產

內地各省市金融機構已經聯網,人民法院和金融機構將通過網路方式發送電子法律文書,接收金融機構查詢、凍結、扣劃、處置等的結果資料和電子回執。執行法官足不出戶就能對被執行人在全國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金融財產進行查扣。

4. 失信人不得擔任老闆、高級管理人

法律規定凡因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償還全部或部分到期債務,被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自然人,將受到信用懲戒,不得在全國範圍內擔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因此欠債未還的人無論在做生意或打算從事一份較為高級的工作都會受到限制。

5. 失信人海陸空出行均受阻

黑名单中失信人名下的汽車出行也將受到限制,進出高速路收費站將被暫扣,由高速執法移交法院處理。而內地公共交通都是實名制買票。失信人亦不能購買飛機票或高鐵票,出行或出國都變得不可能。

6. 失信人被限制消費

失信人會被禁止出入星級以上的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高消費場所;想買房子、裝修房子也不允許;想去旅遊、度假也不行;最高人民法院亦已與各機構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簽訂合作備忘錄,失信被執行人在各應用平臺、消費金融、貸款、信用卡申請等都會被全面限制,不方便程度可想而知。

7. 失信人被限制出境

失信人在未還清債務之前,是會被限制不能出境的。筆者偶然會處理案件涉及香港人在內地因為商業合用糾紛欠債未還,一直都不能回港!因此,大家遇到有法律問題,應盡快問律師處理意見。

8. 失信人養老金等固定收入可直接劃扣

失信人的養老金亦可以被扣走用來還債。被執行人應得的養老金會視為被執行人在第三人保管的固定收入,屬於其責任財產的範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之規定,人民法院有權凍結、扣劃。當然,在凍結或扣劃之前,一般都會預留小部分必須的生活費用給債務人。

9. 失信人會被媒體公開曝光

失信人名單,不是一個保密名單。內地法院經常利用新媒體,包括發佈抖音視頻,全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的資料,務求讓欠債不還的人因為感到丟臉而盡快還清債務。

10. 失信人子女不能上私立學校

如果你是失信人,你更會牽連家人。包括你子女不得就讀私立學校、考大學、考公務員等亦都會受你不良記錄影響,問情何以堪。

11. 失信人最高可判7年

如果經過以上手段都不還錢,最後可能就是要坐牢(“錢債監”)。在香港現在應該甚少聽到這個詞語。但按照內地《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被執行人有錢不還,隨時要坐牢的。


說到這裡,大家應該知道在內地欠債不還,並不好過。而律師更有不同法律手段可以申請執行向債務人施加壓力要求債務人還清。順帶一提,在處理內地債務糾紛案件,內地律師樓是可以按照“風險代理”(Contingency fee)方式與客戶協商律師費安排,即是“不成功、不收費”。如果大家有欠款未收回,請及早與專業律師聯繫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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