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膠丙烯畫 – 鄧智榮博士 律師 Acrylic Painting by Dennis Tang】
(畫作及照片不一定與案件有關)
1857 年 1 月 15 日,數百名歐洲居民在香港食用了由中國人擁有的商店裕成辦館生產的麵包之後中毒,其長期影響更導致次年其中三人死亡,包括時任港督寶寧爵士的妻子。麵包店的老闆張霈霖被指控策劃中毒。當時總檢察長要求不經適當審判就處決,而港督寶寧爵士則堅持由陪審團審判張,最終張在陪審團審判中被無罪釋放,但事件的真正責任、意圖或純屬意外仍然未知。
本案張的無罪釋放被視為在陪審團制度下「由與該人地位同等民眾依法作出判決」是公正審判的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