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不少人都對談論死亡有所忌諱,因此,在香港,遺囑也稱為「平安紙」。
遺囑是大部分人一生中的一份非常重要文件,為了做到謹慎穩妥,一般人都會委托有經驗的律師辦理與見證。律師一般不會建議客人「自製遺囑(Home-made will)」
起草遺囑應要非常慎重,除了要符合香港法律遺囑條例 (Wills Ordinance)種種規定外,還要用詞準確、實際可行,否則任何疏忽錯誤,都可以使遺囑部分甚至全部無效。
遺囑起草與訂立過程是一項非常專業的知識,一份存在錯漏的遺囑會直接影響其執行力,後果非常嚴重。試想想立遺囑人的財產未能按照其意願分配,甚至無奈地把其財產分給自己不願意分享的人,或者引起後人間的爭執,這是多無奈與感慨的事情。
普通人除了應該明白平安紙的重要性外,還應該「持久授權書」(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 EPA)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