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過中年之後都會關心自己家庭財富承傳的處理。而「信託」(Trust) 這個名字就經常會被提起。信託是一項普通法的法律安排,信託設立人將所持資產轉讓給受託人(通常是可靠人士、家庭辦公室、銀行或專業信託公司),由受託人按照設立人的意願,為設立人及其他指定受益人持有並管理資產。
設立人與受託人會共同制定並簽署信託契約,當中的條款及細則訂明信託資產會由受託人持有,受託人會根據信託契約(Trust Deed)及成立人訂下的宗旨和意願 (意願書Letter of wishes),妥善地管理及分配有關信託資產。
一般好處包括:
- 給委託人對信託財產管理與分配有更大的支配能力;
- 避開法庭處置遺產的複雜手續和時間,在委託人離世後更快地處置遺產;
- 不易反駁爭辯,減少有權繼承人間潛在爭議,促進家庭和諧;
- 財產資料不用公開,相對保密,更有效保護各人利益;
- 對年幼與未成年繼承人的加強保障;
- 可以減輕因繼承或轉讓產生的稅務負擔。
信託的概念和實務處理都比較複雜,當事人要經過謹慎考慮所有個人以至家族成員的財務計劃、稅務安排及期望等等。信託是複雜法律關係,信託的建立與資產移轉入信託與管理手續相對繁複,因此成本也會較高。擬設立人應找專業人士咨詢,從長計議。